快速发布求购| | | | | 加微群|
关注我们
本站客户服务

线上客服更便捷

仪表网官微

扫一扫关注我们

|
客户端
仪表APP

安卓版

仪表手机版

手机访问更快捷

仪表小程序

更多流量 更易传播


您现在的位置:仪表网>生物仪器>技术列表>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

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

2024年04月10日 17:31:20 人气: 480 来源: 上海秉越电子仪器有限公司

测试原理:

对于总需氧微生物计数、酵母和霉菌计数,用经验证的中和剂稀释剂稀释样品,使可能存在的抑菌剂失活。然后通过经技术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计数方法(倾注、涂布或膜过滤等)进行测试。

将供试品通过预培养或其稀释液,接种到相应的选择性培养基上培养,或结合生化试验,要求不得检出耐胆盐革兰氏阴性菌、大肠埃希菌、沙门菌、铜绿假单胞菌、、梭菌、白色念球菌。若发现疑似菌,则可能需要使用其他适宜方法进一步鉴定,比如基因测序等。

所使用的培养基应经过适用性检查。

方法参考:    

<中国药典>2015版 通则 1105,1106.

European Pharamcopeia Chapter 2.6.13 .  

United States Pharmacopeia (XXIV). 

British Pharmacopoeia current Appendix XVI B 

样品要求:

产品验证:每次测试10g或10ml,膜剂为100cm2

总需氧微生物、酵母和霉菌计数:10g或10ml

耐胆盐革兰氏阴性菌:1g或1ml

大肠埃希菌:1g或1ml

沙门氏菌:10g或10ml

铜绿假单胞菌: 1g或1ml


菌:1g或1ml

白色念球菌:1g或1ml


全年征稿/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:ybzhan@qq.com
版权与免责声明
1、凡本网注明"来源:仪表网"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仪表网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"来源:仪表网"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3、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4、合作、投稿、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,请联系本网。

企业推荐

更多
联系我们

客服热线: 0571-87759942

加盟热线: 0571-87756399

媒体合作: 0571-87759945

投诉热线: 0571-87759942

关注我们
  • 下载仪表站APP

  • Ybzhan手机版

  • Ybzhan公众号

  • Ybzhan小程序